第四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更新周期,对基础测绘成果进行更新。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