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信条例第三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建立健全电信监管规则,加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资费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