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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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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有效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
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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