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洪以及与防洪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