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量分配方案、本行政区域城乡用水状况、下一年度水源预测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取水控制总量,制定区域年度用水计划。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