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在林地保护和利用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