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三十条已修改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例会制度,控烟工作联席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应当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控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控烟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