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第二十九条有效城市开发和建设,应当减少植被破坏,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开发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