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