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渡口设置许可证》《渡船登记证书》《渡船检验证书》和《渡工证书》由省交通厅统一印制。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