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加强对胶州湾底部典型断面的冲淤监测,分析冲淤态势,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胶州湾淤积情况,每年安排资金,组织对胶州湾底部淤积重点区域进行清淤。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