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对入胶州湾河流有关截污、治污、清淤、河道交界断面水质达标、河道(岸)保洁及景观改善等保护工作,实行综合环境控制目标及河(段)长责任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