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市规划部门应当在胶州湾保护范围内的重要观景点与被观测点之间,划定视域控制范围线。在视域控制范围线内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视线景观分析,不得对重要观景点和被观测点形成封闭式遮挡。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