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和区(市)规划、环保、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分别负责胶州湾保护范围内的规划、环保、海洋、渔业、土地、湿地等行政管理事项。海事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胶州湾保护的有关工作。市、区(市)发展和改革、建设、城管执法、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水利、市政公用、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胶州湾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