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废止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由海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