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县级以上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委托新墙材工作机构实施。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