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城镇水污染防治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污水处理所产生污泥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