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防治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加油加气站、储油储气库和使用油、气罐车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每年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油气排放检测报告。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