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游客应当文明游园,爱护公园绿化,保护公园设施,维护公园秩序,遵守游园守则。游客游园禁止以下行为:(一)损毁公园花草树木及设施、设备;(二)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三)伤害公园动物;(四)设置经营或者擅自营火、烧烤、宿营;(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