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公园的安全管理应当做到:(一)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水上活动、动物展出、游乐设施、节假日游园活动等管理,落实措施,保障游客安全;(二)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三)除老、幼、病、残者专用的非机动车外,其他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园。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