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的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