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已修改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建立河道检查巡查制度,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活动实施管理,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河道采砂管理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