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三章 道路通行管理第二十九条已废止车辆在五交叉以上路口通行直对的路口或者右侧的隔一个路口的,应当按直行通过;通行右侧隔两个以上路口的,应当按左转弯通过。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