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村道两侧自公路用地外缘起按照不少于5米划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具体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并公告。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