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长沙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化,是指植树、种草、栽花、育苗以及园林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