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的需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地下管线建设资金。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