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第九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车备案、编号、发放编号牌、行车证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发放行驶证不收取费用。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