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森林公园内的单位、居民和进入森林公园的人员,应当遵守森林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履行保护森林公园的景观、动植物资源和各项设施的义务,服从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