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对周边资源和环境造成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当按照土地或者林地管理要求整理场地,美化绿化环境。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