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炭河里遗址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长沙市人民政府对炭河里遗址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宁乡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条例。长沙市人民政府、宁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炭河里遗址的保护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炭河里遗址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遗址的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