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章 治安安全条件第十二条已废止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特种行业许可证》申领材料核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