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一条有效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