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条例/第六章 民防工程第三十七条有效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规划方案时,应当征求市或者区民防办的意见。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