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禁毒条例/第五章 监督保障第五十条有效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应急管理、海关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吸毒人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等信息管理系统,依法进行信息沟通,建立交流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