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进行绿化建设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