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评审专家未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审专家的资格。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