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发包与承包第二十一条已修改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成员串通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