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发包与承包第十四条已修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完成建设工程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后,方可进行工程总承包或者施工发包。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