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消防规定。毗邻其他建筑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内时,应当设置防火分隔。商服用房应当与建筑主体形成防火分隔。林区与居(村)民区之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