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超限运输治理联合执法。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