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水利建设基金,应当主要用于防洪和河道整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