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盐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生产管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制盐企业必须加强盐产品质量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的,不得销售。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