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已修改航道、水利、市政、渔业、旅游等工程具备联合建设条件的,应当统筹利用建设资金,兼顾航道、水利、市政、渔业、旅游等功能,提高投资的综合效益。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