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旅游业监察和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