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参加失业保险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