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五十一条有效铁路、公路、道路、城市轨道交通、桥梁、河道以及长度大于两千米的各类管线等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编制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