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废止

财政、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落实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等,依法给予税收减免优惠。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