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六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四条已废止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小企业年度发展报告,反映中小企业发展状况、服务保障开展等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