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中小企业配套大企业搭建服务平台,通过对接会等形式建立专业化分工协作关系和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中小企业的产品进入国内外大企业的产业链或者采购系统。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