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五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资格条件不受地域限制。农民可以到异地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加入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转为城镇户口但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经出具土地承包合同或者证书,可以以农民身份申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